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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老城区委办公室 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
发布时间:2017/11/08   来源:本站   浏览量:148次

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老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老城区委办公室

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6

 

老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河渠管理保护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厅文〔2017〕21号)和《洛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讨论稿)精神,结合老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老城区位于洛阳市市区东部和北部,东与瀍河区为邻、西与西工区为邻、南与洛龙区为邻、北与孟津县相邻,总面积56.74平方公里。洛河、瀍河、中州渠、邙山渠和铁路防洪渠流经辖区,其中:洛河老城段长2.17公里,瀍河老城段长7.2公里,中州渠老城区段长3.8公里,邙山渠老城段长6.4公里,铁路防洪渠老城区段长1.8公里。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确保水安全为主要任务,在辖区河渠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渠管理保护机制,努力维护河渠健康生命;通过“四河同治”、“七渠联动”,落实河长制,实现河常治,为加快推进“五个老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渠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严格水资源保护,促进河渠修养生息,维护河渠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根据各河渠实际情况,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渠一策,系统推进,科学施治,解决好河渠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渠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渠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

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建成区、办事处、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在流经我区的主要河渠设立河长,统一树立河长制公示牌。各级河长和工作人员责任落实、上岗到位。各级河长制信息平台全部建立。通过全面建立河长制和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和措施的落实,切实有效促进我区河渠管理保护工作全面加强,水治理体系持续完善,水环境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

到2018年,各河流断面水质基本达到市定的水质目标,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总体完成。到2019年,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各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市定的水质目标,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市“四河同治”、“七渠联动”规划确定的主要建设目标全面完成,河流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巩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辖区水环境质量全面好转,水生态系统功能较好恢复,河渠生态环境整体改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渠生态格局基本形成。

三、组织形式

(一)构建三级河长体系

全面建立区、办事处、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

区级设第一总河长、总河长,辖区内主要河渠设区级河长。区委主要领导担任区第一总河长,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区总河长,区级领导分别担任辖区主要河渠区级河长。

办事处设总河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办事处区域内的河渠分别设立河长,由办事处领导担任。河渠所经村(社区)设村(社区)级河长,由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

各级河长名单根据情况适时予以公布或调整。河长工作职务发生变动,原则上由担任相应职务的人员接替,履行相应职责。

(二)成立河长制办公室

成立区、办事处二级河长制办公室,作为区、办事处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常设办事机构,具体承担河长制工作日常事务。

老城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农办,区农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区农办、区环保分局分管同志担任副主任。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农办、区环保分局、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区卫计委、区文旅委、区交通局、区规划局等14个部门为办公室成员单位。相关办事处根据各自实际,参照区级设置本级河长制办公室。

(三)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区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河长制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同志参加。

四、职责分工

区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办事处河长、河长制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职责结合实际制定,村(社区)河长职责由办事处制定。

(一)区级河长职责

区第一总河长、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我区河长制工作。重点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牵头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和问责追究。

辖区内主要河渠区级河长,对河渠的建设管理保护负总责,重要事情亲自调研、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导,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具体承担职责包括:组织领导相应河渠的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防汛抗洪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提防、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整治;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渠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治联保、联防联控,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区河长制办公室职责

在区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及区级河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河渠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渠执法监督等工作任务,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检查、考核、宣传等,对各办事处河长制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

(三)区级成员单位职责

区农办: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流划界确权、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负责监管农业面源、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区环境保护分局: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入河渠污染源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工作;组织全区地表水水质监测。配合做好“四河同治”和“七渠联动”相关工作。

区建设局:牵头负责“四河同治”和“七渠联动”,做好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区雨、污水管道设施的建设监管。

区发改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协调推进河渠治理保护重点项目的前期审批和建设实施,争取国家和省、市的投资和支持。

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渠生态、毁坏河道资源、损坏水利工程等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区监察局: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履行河渠管理保护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查处河渠管理保护方面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行为。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河长制专项经费,统筹协调安排区级河渠治理保护管理相关资金。

区人社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推行河长制工作相关奖惩事宜。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协调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河渠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渠及水利工程范围内水流产权确权登记工作。

区卫计委:牵头负责饮用水卫生监测、卫生监督和农村卫生改厕指导工作。

区文旅委:牵头负责河渠旅游开发及行业管理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城市区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监管,城市河渠清扫保洁。

区交通局:负责水路交通开发建设、水路交通安全监管、水上运输污染防治等。

区规划局:根据河道综合整治要求,协调做好相关规划,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河道蓝线划定和管控工作。配合做好“四河同治”和“七渠联动”相关工作。

其它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河长制相关工作。

、主要任务

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与“四河同治”、“七渠联动”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统筹推进引水补源、水系连通、截污治污、河堤治理、绿化提升、路网完善、沿河棚改等项目建设,促进全区河渠治理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实现“水清、岸绿、路畅、惠民、共享”的目标。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把全面推行河长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将河渠管护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布局和有关规划“多规合一”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和水资源用途管制,加快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坚持节水优先,认真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持续推进农业、工业、生活和服务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提高用水效率。

(二)加强河渠水域岸线管理保护。逐步建立河渠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对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及其水利工程,依法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编制岸线利用管理规划,落实规划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制,创新监管模式和监控手段,及时处置非法采砂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对岸线非法占用、违规建设、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认真落实各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渠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实施河渠截污治污。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坚持标本兼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治理工业污染。深化畜禽污染治理,控制农药化肥使用,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以城市污水管网完善、雨污分流等为重点,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以“四河同治”、“七渠联动”为牵引,科学编制“一河一策”治理规划,压茬推进河渠水环境综合整治,按照中心城区100年一遇、其他河段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加强堤防建设,确保行洪安全,切实抓好防汛工作。按照上进下延、拆违增绿、生态对接的要求,实施驳岸生态改造,建设通风廊道、绿色通道,实施清淤疏浚、治理黑臭水体,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现河渠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实施引水补源和水系连通,推进河渠生态修复和保护,加强邙山渠工程建设,恢复河渠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渠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系统治理,加大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流生态环境。

(六)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大河渠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河渠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利用先进技术实行河渠动态监管。落实河渠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巡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渠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采砂、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2017年7月成立区河长制办公室并出台实施方案,相关办事处7月底前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并出台实施方案;9月底前建立各项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12月底前全面建立区、办事处、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依法履行河渠管理保护的相关职责。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渠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河渠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河长制实施进展;建立工作督办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河渠管理保护工作。

(三)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渠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各级综合考核由河长制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并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有机结合,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有机结合。区级河长组织对相关办事处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办事处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因失职、渎职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落实专项经费。按照市里要求,各级要根据实际,抓紧测算并积极筹措河长制建立运行、河渠管理保护等相关资金。落实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渠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费用。加大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通过不断增加财政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渠管理保护投入机制。

(五)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河渠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在河渠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渠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渠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监督,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渠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渠、珍惜河渠、保护河渠的良好风尚。

附件:老城区区级河长名单

 附件

老城区区级河长名单

一、第一总河长、总河长

第一总河长:区委书记杨劭春

总河长:区委副书记、区长牛刚

二、区级河长

洛河区级河长:区委书记杨劭春    负责洛河老城段,区农办对口协助。

瀍河区级河长:区委副书记、区长牛刚    负责瀍河老城段,区农办对口协助。

邙山渠区级河长:区政府副区长锁炎武    负责邙山渠老城段,区农办对口协助。

中州渠区级河长:区政府副区长齐成喜    负责中州渠老城段,区城管局对口协助。

铁路防洪渠区级河长:区政府副区长刘海    负责铁路防洪渠老城段,区城建局对口协助。